北京人的住房公积金代办提取出来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条件政策

时间:2024-10-08 作者:admin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 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 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连续失业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7. 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9. 享受城市低保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0. 因病治疗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提取材料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退休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连续失业满两年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签证、定居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8.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9. 享受城市低保的,需提供低保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0. 因病治疗需要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报送所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职工收到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后,需在三个月内办理提取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最低缴存额。

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不得中断。

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缴存,需在三个月内重新办理缴存手续。

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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