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

时间:2024-06-21 作者:admin

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北京市户籍居民,或在北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已签订购房合同。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前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前一年内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 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

2. 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金额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提取金额

1.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前的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之和。

2.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50%。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购房后,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 申请人在购房后,如需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房后的五年内办理。

4. 申请人在购房后,如需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购房后的五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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