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出台,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

时间:2024-07-04 作者:admin

自重申不炒房主基调以来,各地频繁出台实质性放松政策,包括降低抵押贷款利率、降低首付比、调整认房贷款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增加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说,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在计算可贷金额(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明确从3月1日起,员工及其家属首次购买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从60万元增加到70万元。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整系数由0.8调整为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和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第一套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金额从72万元增加到90万元。

3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和河南省新乡市通知增加公积金贷款金额。中山市明确购买第一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存款人的最高住房贷款金额从目前的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两名或两名以上存款人共同申请的最高住房贷款金额从目前的80万元调整到90万元。新乡规定,单方面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最高贷款金额从30万元增加到40万元。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在二套房首付比例上也有不同程度的调整。

自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降低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员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60%降至40%。同时,自2月1日起,福州市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日起,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同时降低了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晋中规定,如果家庭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才能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比例将降低购房总价的20%以下。南宁明确表示,当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公积金首付比例的降低进一步表明,目前公积金的流动性压力不大。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者需求的角度来看,确实会有各种宽松的政策取向。此外,结合近期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降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开始出现政策放松的信号,可以对市场交易产生重大影响,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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