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的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应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在职职工。
2. 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等。
3. 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封存原因
1. 离职:申请人因各种原因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2. 调离:申请人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原因,离开原单位,但尚未重新就业的。
3. 其他原因:申请人因其他原因需要暂停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三、封存期限
1. 申请人应在符合封存条件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封存手续。
2. 封存期限一般为6个月,自办理封存手续之日起计算。
3. 封存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续封存,每次续封存期限为6个月,最多可续封存两次。
四、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封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通过后,应将申请人的封存申请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
4. 申请人应在封存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等业务。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前,应确保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罚息等相关费用。
2. 申请人在封存期间,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等相关政策待遇。
3. 申请人在封存期满后,应及时办理解封手续,恢复缴纳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采取虚假、隐瞒等手段。
总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的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人资格、封存原因、封存期限等方面。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