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因病死亡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 职工本人退休、离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 职工本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 职工本人失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7. 职工本人家庭困难,经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8.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办理流程
1. 职工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申请。
2. 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职工本人在收到提取款项后,应当及时归还单位已垫付的公积金款项。
三、所需材料
1. 购房提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医疗费用提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
3. 死亡提取: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
4. 退休提取:退休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5.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提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6. 失业提取:失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7. 家庭困难提取: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8. 其他原因提取: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
2.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应当及时归还单位已垫付的公积金款项,以免影响单位的公积金缴存。
3. 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公积金,以保证职工在购房、租房、装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免遗失。
5.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