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办理条件及范围有哪些?
一、北京无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无房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来说,无房职工包括以下几类:
1. 在京未购房的在职职工;
2. 在京未购房的离休、退休职工;
3. 在京未购房的失业、下岗职工;
4. 在京未购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二、办理条件及范围
1. 办理条件
(1)申请人需为在京未购房的在职职工、离休、退休职工、失业、下岗职工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2)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
(3)申请人需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4)申请人需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一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住房。
2. 办理范围
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3)租赁住房;
(4)支付住房租金;
(5)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
(6)支付住房维修费;
(7)支付住房装修费;
(8)支付住房税费;
(9)支付住房保险费;
(10)支付住房产权登记费;
(11)支付住房公证费;
(12)支付住房评估费;
(13)支付住房交易手续费;
(14)支付住房赠与税;
(15)支付住房继承税;
(16)支付住房遗产税;
(17)支付住房其他相关费用。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填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申请人符合提取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 申请人收到划入的住房公积金后,可按照办理范围内的相关用途进行使用。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再次申请提取,需重新满足提取条件;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继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