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租房提取在职公积金,根据不同的租房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
承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
提取申请书: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或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领取。
租房费发票:需由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上应明确标识为房租发票,例如票面应体现 “房租”“租房”“个人出租房屋” 等字样。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需明确租赁双方信息、租赁房屋地址、租赁期限、租金等关键信息,且应在有效期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可通过单位社保系统查询打印,证明职工在该单位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与原件信息一致。
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提供本人名下的银行储蓄卡账号,以便公积金提取资金能够顺利转入。
承租北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房屋:
提取申请书:同承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要求。
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证明应包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租房地址、租赁期限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纳税证明由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租房费发票要求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发票要求类似。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要求同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合同要求。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要求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证明要求相同。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要求相同。
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要求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要求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首次提取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提取材料,房屋租期一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十二个月后,再次提取时须重新提交提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