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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缴存公积金,在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本地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提取条件
购房材料要求
职工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合同需要是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例如,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要提供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的,要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税务部门监制的购房发票。
房产性质要求
所购房屋必须是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等,但不包括商业用房(如商铺、写字楼)和非自住的别墅等。
缴存情况要求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情况。如果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只有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按规定提取用于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本息。
二、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
除了上述提到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外,还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等。如果是配偶购房,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且配偶也需要到场办理(部分情况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线下提取
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手续。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公积金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
线上提取(部分情况适用)
对于一些信息较为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情况,职工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平台或北京公积金 APP 尝试办理提取。登录后,在 “我要提取” 相关模块中,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购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如购房合同、发票等),提交提取申请。系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自动转入联名卡账户。
在异地购房提取北京公积金时,由于政策细节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调整,建议提前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确认最新的提取政策和具体办理流程。
北京租房公积金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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