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11-15 作者:admin

北京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流程如下: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等。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使用购房贷款的,根据贷款类型不同,每年或每季度可提取一次(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一次,其他情况每年提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离休、退休:达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身体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工作,且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移民或者到境外长期居住。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使用住房贷款购房后,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租房自住: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每 3 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 3 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经济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如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面临严重困难。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流程:

线上办理:

注册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可选择 “账号登录”。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需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例如购买住房提取,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选择相应的提取事项(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等),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购房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等,并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

提交申请并查看进度: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

线下办理:

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退休证、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

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套写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

柜台办理: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携带相关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管理部人员对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资金到账:审核通过后,提取款项在规定时间内(一般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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