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离职后,是否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形:
非京籍农业户籍员工
非京籍农业户籍员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即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非京籍城镇户籍员工
一般情况下,非京籍城镇户籍员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全部公积金的。其离职后公积金封存于原北京单位账户,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员申请租房或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根据租房或购房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支出等情况来确定,而非全额提取。
若到其他省市找到工作单位,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将北京的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合并到异地新账户里。
京籍员工
京籍员工离职后,若未重新就业,且满足连续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等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也不是销户提取,通常是提取部分符合规定的金额。
如员工离休、退休,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若员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可提取全部公积金。
员工出境定居,同样可以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
员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其本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全部公积金。
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帐户中的全部储存余额,并作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