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
在实际操作中,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如果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如果高于300%,则按300%计算。此外,对于新入职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即由单位每月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然后由单位统一缴纳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无需自行缴纳。
北京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者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此外,还可以用于支付租房费用、支付因购房而产生的税费等。
总的来说,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职工无需自行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者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