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流程

时间:2024-11-29 作者:admin

北京退休公积金提取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提取资料

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退休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 60 周岁,女满 55 周岁)的,可不提供退休证。未达到上述年龄或退休状态未通过北京市社保养老部门核验的,需提供退休证、职工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相关退休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所需资料: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取流程

网上办结 :

登录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需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7. 退休销户】,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状态未通过核验的,还需按要求上传相关退休材料,并填写收款账户等信息,点击【提交】。

查看进度:申请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通过北京公积金 APP 申请 :

登录系统:点击北京公积金 APP 登录,未注册的用户需先完成注册。

选择提取事项,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服务】,在 “我要提取” 栏选择【退休销户】,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事项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柜台办理 :

提供材料: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销户提取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状态未通过北京市社保养老部门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

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交由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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