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北京公积金提取时,不同的提取情形所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购房提取
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需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或北京公积金 APP,点击相应的提取事项,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核对 “婚姻状况” 等基本信息 ,系统会自动显示房屋所有人的公积金贷款信息,申请人可点击选择,还需填写 “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等: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时,需先确认系统可查询到购房相关信息,若无法查询到则需补充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等材料。
租房提取
无发票租房提取: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或北京公积金 APP,点击【租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界面,选择【租房类型】为 “无发票租房”,核对 “婚姻状况” 等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北京公积金 APP 或京通小程序办理时,需在 “基本信息” 栏选择【租房类型】为 “多子女家庭租房”,并在下方录入两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点击右侧【出生证明查询】按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可以继续网上申请,未通过的,需要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前往柜台办理。
租住公租房、保租房:线上办理时,在 “基本信息” 栏目下将【租房类型】分别选择为 “公租房” 或 “保租房”,公租房需选择承租人、是否为疏解人员,如非疏解人员,则需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如为在北京缴存的雄安疏解人员,可手工录入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租赁房屋地址,同时需上传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保租房需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大修、翻建、自建京内住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需录入房屋产权人、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坐落、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号、发票密码和大修、翻建、自建支出金额,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录入相应的权证号码,并上传购房材料发票和房屋所在地的国土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
委托代办提取
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或他人代办提取,需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