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离职封存公积金的代办过程:
单位经办人代办
准备材料: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原件,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还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申报或柜台办理: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可直接登录网上业务系统,进入 “公积金业务” 中的 “封存” 板块,点击 “个人账户封存”,编辑增加需封存人员的信息后提交,经审核无误即可实时办结,并打印个人封存业务回执表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经办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以及合作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并现场反馈办理结果.
委托他人代办
准备材料: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或公积金联名卡,委托人需填写《个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双方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并签字确认.
提交申请:代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也可先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提交申请.
审核与反馈: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对于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审核通过后,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打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本市户籍人员及其他提取情形,审核通过后,代办人需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若审核未通过,管理中心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代办人,告知不通过的原因,代办人需根据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