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政策
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必须符合当地政策要求。因此,首先需要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是否允许异地贷款以及具体的条件和所需资料。
二、提交申请
如果当地政策允许异地贷款,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实申请信息,并开具《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
三、审核资料
准备好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标识异地贷款情况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明细台账。
五、办理贷款手续
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六、按时偿还贷款
贷款人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由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督促还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8、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公积金贷款